據新華社海口1月11日電 記者傅勇濤 張玉潔 記者11日從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,從今年1月開始,各種惡性腫瘤、慢性腎功能衰竭、高血壓病、糖尿病等24種特殊疾病將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。
 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印發《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辦法》,將24種疾病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。只要參加了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,所患疾病在該辦法規定的門診特殊疾病病種範圍內,均可申請辦理門診特殊疾病,享受規定的門診特殊疾病待遇。
  海南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,享受門診特殊疾病待遇參保人如因病情需要當月住院治療的,住院期間不能享受門診特殊疾病待遇。
  (原標題:海南出台特殊疾病管理辦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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