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記澎湖民宿者 蔡雲雷 文/圖
  8月18日,在市區西三教居住的4歲男孩小志(化名)在玩耍時被一輛電三輪撞傷,在醫院處理外傷後,孩子一直腹痛。3個禮服月後,在河北省兒童醫院確診為因外力導致胰腺斷裂。如今小志光治療費用已經花去了十幾萬元,而肇事車主卻不再露面,而且肇事車主靠賣魚攤點維持生計,即便找到了也未必能承擔醫療費。昨日上午,記者在河北省兒童醫院醫院見到了小志的父母,小志仍在重症監護室中。
  男孩usb玩耍時被撞傷
  “我咋也沒想到孩子被撞的這麼重。”回憶起兒子受傷時的情況,小志的母親趙金霞依舊很自責。8月18日11時許,她正在家做飯,小志和鄰居家的孩子在院子里玩耍,她還叮囑了兩句不讓孩子出院門,誰知一不小心,還是沒能看住孩子。“鄰居家的孩子出去買飲料喝,小志跟著就出去了。”時間不長,鄰居家的孩子就跑回來告訴她巴里島,小志被車給撞了。
  趙金霞跑出門看到,離自己家院門不過百米遠處,小志正在一輛三設計裝潢輪車旁哇哇大哭,眼旁邊和額頭都有些淤青。趙金霞和三輪車主一起把孩子送到河北醫大三院檢查。“當時孩子說肚子疼,我撩開衣裳看了看,外邊看不出有什麼問題來。”在醫院處理了外傷後,並沒有有做進一步檢查,肇事車主墊付了幾百元醫葯費後,她就領孩子回了家。
  三輪車主再未露面
  趙金霞回憶,吃晚飯時孩子開始喊肚子疼,她這才有些慌,第二天她和三輪車主一起帶著孩子做了B超,也未發現有什麼問題,於是就在診所輸了幾天液。之後孩子肚子疼的情況一直沒有好轉,反而漸漸加重。“飯都只能吃一點,還一直喊疼。”最終在河北省兒童醫院檢查出了胰腺炎,最終確診為胰腺斷裂。
  小志的父親慄嶺告訴記者,孩子住進兒童醫院後,三輪車主再也沒有露面,他也聯繫不到,只能向交警部門報了案。昨天,他再次來到橋西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,工作人員告訴他,肇事者一直說自己在外地,並未在石家莊。
  醫葯費花了十餘萬
  慄嶺告訴記者,到11月6日,孩子已經住院近一個半月,治療費用花去了12萬多元。家裡的積蓄已經全都花完了,還借了幾萬元的債。孩子幾天前確診為胰腺斷裂後,馬上要安排手術。“孩子本來隨時都能手術,但光準備手術的費用就要三四萬塊,這叫我怎麼辦啊。”
  小志現在仍在重症監護室,每天只有中午的20多分鐘時間里家屬能詢問病情,此外連慄嶺也幾乎也見不到孩子。慄嶺告訴記者,以前健康活潑的孩子已經瘦得皮包骨頭了。慄嶺說,現在他們夫妻倆已經走投無路,可肇事車主一直推托在外地,“如果調解不成,我們只好走法律途徑。”
  律師說法
  交通事故索賠註意保存證據
  河北盈華律師事務所的宋國利律師表示,涉及交通事故的法律糾紛,起訴方經常遭遇兩難。一是取證難,由於法律意識的缺乏,在事故發生時沒有報警,留存證據,此後一旦出現狀況,取證困難很大;二是索賠難,在事故雙方都非富裕者的情況下,即便原告贏得訴訟,由於對方沒有賠償能力,索賠也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。
  宋國利說,針對此案例,如果受害一方要走法律程序,首先家屬首先要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,明確傷者和肇事者的責任。但在此案例中,家屬在事發時並沒有報警,當時未留下事故責任認定書,這給後期的訴訟會帶來不少麻煩。根據《民事訴訟法》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,傷者家屬也需要證明孩子胰腺斷裂與之前的交通事故有關。另外,由於4歲的孩子屬於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出事時如果監護人不在場,監護人也要承擔一定責任。
  宋國利建議,在遇到交通事故時,首先一定要留存好相關證據,如果身體受損害,也要和肇事方簽訂書面協議,明確與事故有關的隱性傷害的責任認定。
  (原標題:男孩被撞傷 家屬遭遇索賠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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